天下之大,無奇不有。這不,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人民法院就來了這么一個當事人,他明知不是自己的親生女兒,卻糊里糊涂地給她當了11年的親爹,直到2012年7月26日他才訴至法院,要求確認那個女孩不是他的親生女兒,并申請進行親子鑒定。
那個女孩叫佳佳(化名),這個當事人叫茂名(化名)。茂名與佳佳的媽媽鄭某于1999年10月相識,不久便同居。鄭某于2001年1月生育了女兒佳佳。但兩人于2004年3月才正式登記結婚。兩人都是再婚,兩人相識時鄭某剛與前夫離婚不久,所以,茂名從結婚開始就知道韋佳佳不是自己的親生女兒。結婚3年后,2007年11月,茂名曾向平樂縣人民法院提起過離婚訴訟,但由于當時鄭某剛生育小女園園(化名)不久,法院依法不予受理。為了和平離婚,鄭某自愿作為原告重新起訴。經(jīng)法院調解,雙方達成協(xié)議:兩人離婚,女兒佳佳由韋茂名撫養(yǎng)。當時,雙方都沒有說明佳佳不是韋茂名的親生女兒。就這樣,茂名繼續(xù)糊里糊涂地再給佳佳當了5年的親爹。
后來,茂名又結了婚?;谀撤N原因,茂名突然想明白了:他不能給別人白養(yǎng)女兒,但法院的調解書已經(jīng)認定佳佳就是他的親生女兒,要怎么才能糾正這個糊涂的錯誤呢?經(jīng)過詢問,他決定以鄭某和佳佳為被告,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,并申請進行親子鑒定,要求鄭某進行配合,希望法院確認韋佳不是他的親生女兒。
接到這個案子后,主辦法官 ——平樂法院二塘法庭庭長莫曉寧在對茂名、鄭某進行相關詢問,并找了知情人進行調查詢問后,親自帶著茂名和佳佳到依法委托的廣西司法鑒定中心進行親子鑒定。鑒定結論為:支持鄭某與佳佳之間存在親生血緣關系;不支持茂名與韋佳佳之間存在親生血緣關系。根據(jù)這個鑒定結論,在主辦法官莫庭長的主持下,雙方當事人再次達成協(xié)議,認可佳佳不是茂名的親生女兒。
最終,法官通過法律的程序,根據(jù)科學的證據(jù),理清了這糊涂的親情,還雙方當事人及其家屬一個明明白白的真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