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權排除主要是通過分析受檢者之間的遺傳標記是否遵循遺傳規(guī)律而進行的。某些遺傳標記組合并不能提供排除信息,如在母子關系已確定的親子鑒定,母子均為A型,生父基因為A或O基因,意味著任何一種ABO表現(xiàn)型的男子都不能排除。當母為O型,孩子為A型,則A型、AB型男子不能排除為生父。O型、B型男子才能被排除。又如母為FGA23,子為FGA23-25,只有不具有FGA25基因的男子才能被排除為生父。因此對于每一個遺傳標記系統(tǒng),在所有可能的各種組合中,只有帶有某些遺傳標記的爭議對象才能被排除有親權關系,另外一些則不能被排除,即存在排除概率(excluding probability ,EP),確切地說是非父排除概率(probability of excluding paternity,PE)。
非父排除概率又稱父權排除概率(excluding probability of paternity,EPP),指通過檢測某個遺傳標記(genetic marker,GM)系統(tǒng),能將不是生父的假設父親排除的機會,是衡量一個遺傳標記系統(tǒng)排除父能力的一個客觀標準,表示在所有非父被控為生父的男子中,用改GM系統(tǒng)否定父權有多大的可能性。在中國漢族人HLA-B系統(tǒng)的非父排除概率為0.8071,則表示100名非父通過檢測HLA-B抗原,理論上可排除80.71名;ABO系統(tǒng)的非父排除概率為0.1892,則在100名非父中只能排除18.92名,HLA-B系統(tǒng)的非父排除概率大于ABO系統(tǒng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