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子鑒定應考慮利害關系人的知情權、生育權、隱私權、名譽權之間的利益平衡。應以當事人主動申請為原則,非必要情況法院不應主動介入。把“保護婦女、兒童的合法權益,有利于增進團結和防止矛盾激化”作為處理親子關系訴訟的原則。
1、當親子鑒定的適用可能影響子女或婦女合法權益而帶來不良后果時,一般不應適用;
2、因嬰兒抱錯、懷疑非自己所生嬰兒而拒絕從醫(yī)院抱領的,任何一方要求均可啟動親子鑒定程序。
這些基于未成年人利益而申請親子鑒定無需考慮對方意志,這一點在司法實踐中已被貫徹。